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0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各第三方图审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301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文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2020年8月1日起,市属建设工程申报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其他工程消防备案的工程项目均按要求,填报相应申报表(附件一)。对于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工程项目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二)时,建设单位还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附件三)作为其附件材料一并报送。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我局拟定了申报表的参考模板,供参考(附件六)。

二、为切实提高我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水平,严格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第三方审图机构服务质量,在申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时应提交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详见附件四),并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过程记录表》(详见附件五)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及时将相关文书样式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过程记录表;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

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复查申请表填写范例(参考模板)。


附件链接: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222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