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有关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之前,我省对于承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的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25日